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乡宁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
时间:2018-09-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院党组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高检院、省院、市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明确着力点,找准切入点,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检察工作的始终,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意识形态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根据省院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紧密结合检察队伍实际,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突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着力解决信念不坚定、宗旨不牢固,初心缺失,使命感不强、担当不力等突出问题。持续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依托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分层、分类指导,坚持领导带头、以上带下,以直抵人心的方式,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自觉为推进新时代党的检察事业不懈奋斗。

二、全面强化新时代检察宣传工作

深入研究把握新时代媒体传播趋势特点和检察新闻传播规律,加强检察新闻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为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不断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引向深入,切实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宣传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做法举措和进展成效,展现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的新风貌新气象。

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的宣传工作,及时报道部署和进展情况。

开展重大检察决策部署解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主题宣传,围绕法治建设和发展大局,全面强化检察职能宣传。

三、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互联网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中之重”的意识,形成党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干警积极参与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党组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加强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进一步健全涉检舆情信息发现、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做到舆情监测全天候全覆盖。

严格贯彻落实中政委、高检院“三同步”工作贯彻实施意见,将重大敏感案事件情应对“三同步”理念延伸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强化业务部门舆情防控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强化舆情发生地第一主体责任,确保问题不上交、矛盾不升级、舆情不发酵。

四、进一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

压实思想政治工作责任,推动形成政工部门与业务部门齐抓共管的“大政工”格局,实现政治工作与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

及时准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创新理论,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强化“四个意识”,站稳政治立场。

注重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思想引导,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针对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司法行政三类人员不同情况,加强思想动态分析,落实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分层分类、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中青年检察人员的思想引领,确保思想稳、人心稳、队伍稳。

五、巩固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严格执行《检察机关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暂行办法》,坚持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全面规范检察新闻媒体、检察网络媒体、检察文化、检察政治理论、检察理论研究、检察教育培训等六大意识形态阵地,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加强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管理,守好管住检察意识形态阵地,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

严格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六、坚决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

严厉惩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渗透。

配合相关部门完善打击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工作机制,提高网络管理法治化水平。

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传播谣言、侮辱、诽谤、欺诈、散布色情材料、兜售非法物品等犯罪。

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把全民普法和公民守法作为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基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七、抓好意识形态相关制度的健全和落实

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层层传导意识形态工作压力,建立健全院党组认真履行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细化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在全院得到落实。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根据机构设置实际,合理确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党组承担的主要责任分工到相关成员单位。

八、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

在建强管好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班子的同时,增强院党组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识,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及时成立和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完善思想政治工作、新闻宣传、情引导、文化艺术、理论研究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措施,定期开展培训、 提高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的专业水平。

党建专栏
检察要闻
权利义务公开
办事指南
案件流程
内设机构
职责信息
检察视频
检察视频
检察视频
互动平台
乡宁检察院微信
乡宁检察院微信
乡宁检察院微博
乡宁检察院微博

山西省乡宁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