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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乡宁检察在行动!
时间:2018-09-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兆利指出:

“全院检察干警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聚焦突出问题,紧盯打击重点,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斗争有序开展

  (一)全院动员,全员参与,早部署,早安排。为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统筹领导,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稳步有序推进,我院早动员、早部署、早安排,于2018年3月1日就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兆利任组长、三名副检察长为副组长、抽调刑事检察部、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政治部等部门人员及业务和技术骨干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当日出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是全市检察机关第一家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县市院。同日我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兆利传达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及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全院干警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扫黑除恶的重大战略部署上来,院领导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亲自组织、领导、指挥扫黑除恶工作,全体干警要严格办案程序,保证案件质量,确保打击效果。

(二)不断推进,传导压力,增强紧迫感、责任感。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不断深入,我院先后召开推进会、再动员再部署会,至今已召开党组专题会议 11 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会议14次,检察长郭兆利对扫黑除恶领导组成员先后约谈15人次,9月7日上午又集体约谈1次, 9月10日又分别与院领导班子、扫黑办主任督导谈话,不断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二、加强学习培训,完善机制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案能力。

(一)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办案能力。我院利用周一例会和专题会议,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扫黑除恶知识,先后选派多名业务骨干参加市、县组织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观摩我省运城、太原等地办理涉黑案件庭审活动,认真组织扫黑除恶领导组及成员部门干警收听收看高检院两次专题培训,要求刑事检察业务部门严格依据《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黑恶势力犯罪若干重大问题的审查指引》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办理案件,严守底线,不越红线,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检验。

 

 

(二)建立工作制度,健全协商沟通机制,形成打击犯罪合力。我院建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案件协调研判会商会议制度,建立线索汇总、报送、备案和移交等制度,坚决贯彻落实重大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上报请示报告、备案审查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确保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

三、深入宣传发动,开展调研督导,摸排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一)多措并举,广泛宣传,收集线索。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院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规定,印制扫黑除恶知识问答资料1000份、制作宣传版面1块、条幅2条、电子屏1条(长期滚动播放)、简报6期、新媒体微信推送信息18篇,在万家福超市门口、中国银行门口、公交站台、沿街商户等人员密集的地方散发问答资料500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约30人次。我院在单位门口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 

我院驻村扶贫工作队也深入农户,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问题,使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犯罪表现形式有更清醒的认识。通过宣传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引导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为增强学生法治意思,防止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事件发生,积极响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9月12日,我院刑事检察部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对乡宁一中高一新生进行了“发挥基地职能、护航健康成长”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给学生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让学生了解什么是黑恶势力,如何运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

 

(二)深入调研,宣传发动,督导工作。7月下旬检察长郭兆利带领院“扫黑办”工作人员赴我院扶贫包片关王庙乡寺下村委就扫黑除恶工作进行调研,与部分村干部、村民代表、老党员座谈,就是否存在“横行乡里,鱼肉百姓”、是否存在暴力、贿赂选民、是否存在“村霸”、“恶霸”等情形进行调查,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的实证材料进行查看,了解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及建议。

 

另外,8月底,根据县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部署,检察长郭兆利带督导组先后到尉庄乡、西交口乡及9个县直单位深入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并到乡镇辖区企业专题调研。

 

(三)全面排查,深度起底,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回头看”。

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大排查、大起底的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要求侦监、公诉、未检、刑执、民行、控申六部门确定专人,围绕“十二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三项工作重点”,对2014年以来所办理的案件分年度逐案登记台账,认真核查,分析研判,扎实有效摸排线索。

  

同时,我院在县看守所、拘留所召开扫黑除恶工作联席会议,与部分在押人员谈话,并向所有监舍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我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专业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县决胜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举报方式:

1.拨打乡宁县人民检察院举报电话:0357-6822000

2.发送电子邮件至:xnxrmjcyshb@163.com

3.投递举报信于乡宁县人民检察院东侧举报箱

4.直接到乡宁县人民检察“扫黑办”举报

对于举报人信息,将依法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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