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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18-0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乡宁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乡宁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乡宁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乡宁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乡宁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乡宁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六、乡宁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乡宁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乡宁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乡宁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乡宁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乡宁县人民检察院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对同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和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3)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4)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5)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向有关领导和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探索检察工作的加强和改革,进行检察学理论研究。
    6)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做好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历教育工作。
   7)负责检察机关先进集体、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做好检察官等级呈报及司法警察的授衔和管理工作。
   8)其它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及组成单位情况

乡宁县人民检察院为独立编制预算机构,下设5个部2个中心1个派驻检察室,分别为:综合保障部、政治部、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和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后勤服务中心和培训中心;派驻管头检察室。

2、人员情况

乡宁县人民检察院现有干警42人,全部为在职人员。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乡宁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乡宁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乡宁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乡宁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乡宁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乡宁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乡宁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乡宁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乡宁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乡宁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基本情况

2018年预算在职人员42人。本年收入693.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预算486.7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预算187.45万元,项目经费预算19.2万元。

(二)基本支出变动情况

2018年全年基本支出预算为674.21万元,比2017的减少了112.6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7年单位转隶监委人员10人,人员减少,相应的基本支出减少。
(三)项目支出变动情况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为19.2万元,比2017年的减少了46.0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7年单位未成年人教育基地项目已基本完成,后续支出相对减少。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的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6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接待费6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乡宁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7.4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7.38万元,下降8%,减少主要是2018年预算通过调减项目支出中的单位运转经费、专项业务费等部门经费类支出,适当提高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等原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乡宁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预算总额1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2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乡宁县人民检察院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重点项目本部门不涉及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截止2018年初,我院共有车辆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殊执法执勤用车2辆;

2、房屋情况:乡宁县人民检察院位于乡宁县迎旭东大街17号,办公大楼建筑面积共4277.96,其中办公用房537,业务用房2880.96,其他用房860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乡宁县人民检察院的其他国有资产全部在使用中。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其他: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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