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对同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和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3)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4)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5)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向有关领导和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探索检察工作的加强和改革,进行检察学理论研究。 (6)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做好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历教育工作。 (7)负责检察机关先进集体、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做好检察官等级呈报及司法警察的授衔和管理工作。 (8)其它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及组成单位情况
乡宁县人民检察院为独立编制预算机构,下设5个部,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和办公室;2个中心,包括后勤服务中心和培训中心;1个派驻管头检察室。
2、人员构成情况
乡宁县人民检察院有政法专项编制26个,编内实有在职人员26人,分流人员1人,退休人员23人,遗属人员5人;全额事业财政拨款编制17个,编内实有在职事业人员15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乡宁县人民检察院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乡宁县人民检察院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211.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5.31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256.15万元),支出总计1211.4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44.09万元,上升39%,支出总计增加279.19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院增加公务员3人;书记员4人;新购执法执勤车辆一辆;单位补发2018-2019年两年的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奖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211.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5.31万元,占比7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256.15万元,占比2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21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0.21万元,占比47%;项目支出641.25万元,占比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55.31万元,支出总计955.3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98.34万元,上升2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33.44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院新招录公务员3人,书记员4人,同时新购执法执勤车辆一辆,相应的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5.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3.44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院新招录公务员3人,书记员4人。其中,人员经费498.77万元,占比52%,日常公用经费318.58万元,占比3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5.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855.57万元,占8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10万元,占5%;卫生健康(类)支出19.24万元,占2%;住房保障(类)支出34.40万元,占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764.23万元,支出决算95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662.60万元,支出决算85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用于人员工资及机关运转和办案业务支出。较2019年决算增加132.31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院新招录公务员3人,书记员4人,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以及相关养老保险等费用的支出,同时退休人员有1人去世增加了抚恤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46.83万元,支出决算46.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用于人员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支出。较2019年决算减少2.06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院在职人员转退休1人。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20.19万元,支出决算19.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用于人员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支出。较2019年决算增加0.72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34.61万元,支出决算34.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支出。较2019年决算增加2.48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0.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0.7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75.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27万元;公用经费79.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65万元;印刷费1.13万元;水费0.55万元;电费2.39万元;邮电费0.16万元;取暖费3.65万元;差旅费11.29万元;公务接待费3.04万元;劳务费13.70万元;工会经费2.08万元;福利费2.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0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3.58万元,支出决算40.25万元,完成预算的92%,比2019年增加14.69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院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一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数37.58万元,支出决算数37.21万元,完成预算的99%,与2019年相比增加了17.38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院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一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院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8辆,实有车辆8辆。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6万元,支出决算数3.0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2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数298人),完成预算的50%,与2019年相比减少了2.7万元,下降47%,主要原因是: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中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0元,支出决算数0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45万元,比2019年减少108.48万元,降低57%。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院预算结构调整,公用经费减少,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决算计提的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3.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4.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4.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8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乡宁县人民检察院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为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因此无项目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等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0年我院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我单位无需要其他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