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权利义务公开
山西省乡宁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山西省乡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对同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和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3)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4)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5)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向有关领导和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探索检察工作的加强和改革,进行检察学理论研究。 (6)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做好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历教育工作。 (7)负责检察机关先进集体、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做好检察官等级呈报及司法警察的授衔和管理工作。 (8)其它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乡宁县人民检察院为独立编制预算机构,下设5个部,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和办公室;2个中心,包括后勤服务中心和培训中心;1个派驻管头检察室。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205.0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金额为0.0114万元,支出总计1205.0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6.41万元,下降0.53%,支出总计减少6.41万元下降0.5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205.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2.96万元,占比88.2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142.08万元,占比11.7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20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1.63万元,占比51.59%;项目支出583.42万元,占比48.4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62.9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为0.0114万元,支出总计1062.9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07.66万元,上升11.27%,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07.66万元,上升11.2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62.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21%。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7.66万元,上升11.27%。

其中,人员经费534.62万元,占比50.29%,日常公用经费87万元,占比8.1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62.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986.85万元,占92.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37万元,占5.21%;卫生健康(支出20.75万元,占1.9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962.01万元,支出决算106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9%。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855.7万元,支出决算98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3%,用于人员工资及机关运转和办案业务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了131.28万元,上升15.3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64.48万元,支出决算5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7%,用于保障行政离退休人员经费及养老保险及抚恤金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9.27万元,增长20.11%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41.83万元,支出决算2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61%,用于医疗保险缴费。较2020年决算增加1.51万元,增长7.8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1.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4.6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24.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31万元公用经费8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441.72万元;资本性支出86.6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2.7万元,支出决算4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2020年增加2.45万元,增长6.09%,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预算20万元,支出决算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2020年增加0.37万元,上升1.88%,主要原因是:出差、办案业务量增加。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19.7万元,支出决算1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2020年增加2.12万元,上升12.06%。本年公务用车购入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万元,支出决算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2020年及减少0.04万元,下降1.3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4次,接待人数209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与上年一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万元,比2020年增加7.55万元,增长9.5%。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55.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5.27%。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各单位需要其他说明的事项可在附件中添加。

党建专栏
检察要闻
权利义务公开
办事指南
案件流程
内设机构
职责信息
检察视频
检察视频
检察视频
互动平台
乡宁检察院微信
乡宁检察院微信
乡宁检察院微博
乡宁检察院微博

山西省乡宁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